那里头总写什么「指若削葱根」,他只当是文人闲着没事瞎编排。葱?他天天做饭切葱,葱根什么样?白是白,脆是脆,一掐一包水,哪有长成葱根这样,匀亭纤长、骨肉停匀、连指甲尖都透着精致的手指?他从前觉得那是文人没见过好手,随便拿个东西来比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此刻亲眼见了,他才晓得不是话本子夸张,是他自己见识短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手搭在儿子粗糙发黄的手心里,一寸寸从帘后漏出来,像在那昏黄的天色里点燃了一小片冷白的光。指尖轻轻搭在陈金梁的虎口上,没有用力,只是搭着,像一片雪落在了枯树枝上,随时会融化。

        接着是腕。

        灰蓝色的窄袖口,料子看着普通,粗布质地,细看却极为服帖,袖口不宽不窄,随着抬手的姿势,滑出一截雪腕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一截腕骨,白得有些刺眼,细得让人心里发慌。

        陈大驴的目光落在那截腕上,几乎能看清腕骨凸起的弧度下面青色的血脉,细细的,一缕缕,像瓷器开片留下的纹路,隐在近乎透明的皮肤底下,随着脉搏微微跳动。

        陈金梁那只握了五年刀、掌心里全是硬茧的手,稳稳地、紧紧地,把那几根快要在天光里融化了的手指包住了。轻轻地,像是怕捏碎了,又死死地,像是怕被风吹跑了。那姿态,像护着火折子上的最后一点火星,在这荒郊野外的风里,小心翼翼地拢着,不敢松,不敢紧。

        车帘彻底掀开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人弯腰钻了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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