镜子上的雾散了一些。他抹了一把,看见自己。水珠顺着他的脸往下淌,顺着下巴,滴在锁骨上。他往下看,看见自己的身体仍然诚实地站在那儿——胀着,硬着,一个月里所有没能交付出去的念想全部堆在那里,像一条排着队却始终没能进站的列车,堵在月台上,堵到发疼。他看着它,没有动手。这是今晚的规矩:他要用冷水、用意志、用那些他每天都在用的、把一件事情往後推一天又一天的办法,把它按回去。
他想起了唐曼。不是因为想她——是因为这个周末,除了她,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怪。
那阵笑声,那把锯子一样的笑声;茶几上的啤酒罐,倒下来的那一圈水渍;「我们家初宜」那几个字,从她嘴里说出来,像是那间屋子是她的一样。她占了他的客厅,占了他的餐桌,占了他整个周末,把他攒了三十一天的那一个晚上,一个晚上,就那麽轻轻松松地吃掉了。他不想要她。他从来没想过要她。他对她的全部感觉,就是一个被踩了一脚的人对那只脚的感觉——烦,纯粹的烦。她像一颗不受控的炸弹,滚进他安静的生活里,轰地一下,把他所有的计划都炸成碎片,然後拍拍屁股走了,留下一屋子安静,和他一个没处安放的晚上。
冷水继续冲着。他站在水里,把这股烦意也一起往下压。他是个讲逻辑的人,这一个月,他就是靠着把每一件事都拆成步骤,才活下来的。晨会要开,需求要改,进度要追,这些都是可以安排的。慾望也是可以安排的。他把它当成一个项目:交付时间,另行通知。今天不行,就明天。明天不行,就後天。总有那麽一天,他会把这笔欠账,好好地、完整地,交付出去。
他在心里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,又一遍。冷水一直放着,放到他终於感觉到自己身体里那把火,慢慢地、不甘心地,矮了下去。
他关了水。浴室里安静下来,只剩下水珠从他身上滴落的声音。他站在那里,喘了一会,拿过浴巾,把自己擦乾。镜子里的男人又变回了那个普通的、有点累的专案经理:胡子还没刮,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角,眼角有一道长期戴眼镜压出来的浅痕。没有野兽,没有火光,什麽也没有。只是一个人,刚刚跟自己的身体打完一场仗,谁也没赢。
他穿上睡衣,关了浴室的灯,轻手轻脚地回到卧室。
她在被子里翻了一个身,像是在找他。他躺下去,她就像以前每一个夜晚一样,自动地靠过来,把脸埋进他的肩膀,一条手臂搭在他的腰上,又沉沉地睡过去。他躺着,闻着她头发上那股香草味,听着她的呼吸,感受她贴着他的那一片温热。
他闭上眼睛。明天是星期一。还有整个礼拜要撑过去。但此刻,她在他怀里,呼吸匀匀的,像一个终於靠岸的人。那点没能发出去的念想,在他身体里安静地待着,等着下一个能够被允许的夜晚。
窗外的虫声一阵一阵。他收紧手臂,把她拢得近了一些。
星期二早上,陆宇森刚从会议室出来,回到座位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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